“禁止使用童工,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”——新市镇社工站开展普法宣传活动
发布者:济阳区新市镇社工站点击数:103发布时间: 2024-06-05【字体:
小中大】
为进一步保护辖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,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,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。6月5日,新市镇社工站联合镇人社部走进沿街商铺开展“禁止使用童工,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”普法宣传活动。

活动中,社工积极向辖区商铺宣传禁止使用童工,商铺宣传禁止使用童工,主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耐心细致地为他们讲解各项规定。商铺招用员工时,必须核查被招录人的身份信息并保留身份核查材料,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,一律不得录用。提醒他们认真遵守劳动用工秩序,从源头上杜绝使用未成年童工的违法行为。

此次活动,通过政策解读、发放传单以及线上微信群等方式,提高了个体工商户禁止使用童工的自觉性,对规范整治用工环境、维护良好用工秩序起到了较好地推进作用。下一步,新市镇社工站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,持续开展用工隐患摸排,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,有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力的法治宣传保障。

(编辑:杜娟 撰写:马玲玲 图片:赵永卓)
鲁公网安备 37010402001265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