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推选“全市社会工作特别贡献奖” “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”、“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团队”和“全市优秀社工”、 “济南社工之星”的通知
发布者:点击数:626发布时间: 2016-03-04【字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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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、各社工服务机构:
“济南社工年会”作为济南社会工作领域的年度盛事,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参与,为总结经验,表彰先进,进一步扩大我市社会工作的影响,经市民政局同意,“第四届济南社工年会”拟定于2016年3月下旬举行。
“第四届济南社工年会”将盘点我市社会工作2015年度工作,揭晓“全市社会工作特别贡献奖”“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”、“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团队”和“全市优秀社工”、“济南社工之星”等。为确保会议圆满成功,现将推选“全市社会工作特别贡献”、“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”、“全市优秀社会工作服务团队”、“全市优秀社工”和“济南社工之星”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条件
1、“全市社会工作特别贡献奖”:热衷社会工作事业,在社会工作理论研究、实务拓展、社工队伍建设等领域积极探索、勇于创新,成绩突出,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,且对行业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的社会工作者、教育工作者或组织领导者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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